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4日訊深交所網站昨日發布關于對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越博動力,300742.SZ”)的監管函。
越博動力2023年3月7日披露關于累計訴訟情況的公告顯示,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前期已披露的訴訟情況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發生訴訟金額合計約3,280.51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的10%以上。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為起訴方涉及的訴訟合計金額約為人民幣329.9萬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為應訴方涉及的訴訟合計涉案金額為人民幣2,950.61萬元。
監管函顯示,越博動力及控股子公司共涉及15件訴訟案件。其中11件訴訟案件于2022年調解結案、一審判決結案、撤訴或處于一審審理中,涉及金額合計約1,451.21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1.30%,4件訴訟案件于2023年立案、開庭審理或撤訴,涉及金額合計約1,829.3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4.25%。
(資料圖片)
針對上述訴訟事項,越博動力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23年3月7日才補充披露。
越博動力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4條、第5.1.1條和第8.6.3條的規定。深交所要求越博動力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以下為監管函全文:
關于對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
創業板監管函〔2023〕第36號
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你公司2023年3月7日披露的《關于累計訴訟情況的公告》顯示,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前期已披露的訴訟情況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發生訴訟金額合計約3,280.51萬元,共涉及15件訴訟案件,其中11件訴訟案件于2022年調解結案、一審判決結案、撤訴或處于一審審理中,涉及金額合計約1,451.21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1.30%,4件訴訟案件于2023年立案、開庭審理或撤訴,涉及金額合計約1,829.3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4.25%。
針對上述訴訟事項,你公司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23年3月7日才補充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4條、第5.1.1條和第8.6.3條的規定。
請你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特此函告。
深圳證券交易所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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