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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3月23日訊(記者 王嘉浩)日前,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新疆局發布了兗礦新疆礦業有限公司硫磺溝煤礦“1·1”沖擊地壓事故調查報告。該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78.5萬元。
據了解,“1·1”沖擊地壓事故發生于2023年1月1日21時09分。事故煤礦位于烏魯木齊西部準南煤田頭屯河西側,行政區劃屬昌吉市硫磺溝鎮管轄。事故點為,+600m水平(4-5)06W皮帶順槽里段掘進工作面迎頭后方區域。
事故發生后,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新疆局會同昌吉市應急管理局、公安局、人社局、總工會等部門,并邀請昌吉市紀委監委參加,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經查,事故直接原因為事故區域存在隱伏構造,局部構造應力高度集中,造成大量彈性能聚集,受綜掘機割煤擾動導致圍巖應力調整,誘發大量彈性能釋放,造成沖擊地壓事故的發生。間接原因包括對沖擊地壓事故機理認識不足、對沖擊地壓事故機理認識不足、對沖擊地壓事故機理認識不足、對小型隱伏地質構造的超前探查和分析不足、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不力等因素。
報告顯示,事故煤礦上級公司新疆能化公司2022年僅對煤礦開展2次頂板(沖擊地壓)專項檢查,未做到公司規定的每季度均開展專項檢查,2次專項檢查均未發現煤礦沖擊地壓方面的問題。
因該起事故,連同硫磺溝煤礦黨委書記、總工程師、掘進副礦長在內的共計12人被建議給予降級、撤職、罰款等不同程度的處罰,同時,硫磺溝煤礦給予其罰款捌拾萬元的行政處罰;此外,煤礦上級公司4人被建議給予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四十五不等的罰款。
資料顯示,硫磺溝煤礦設計生產能力90萬噸/年,2007年10月實施技改升級,2011年1月正式投產,核定生產能力150萬噸/年。該煤礦是兗礦新疆礦業有限公司下屬企業,新疆礦業公司隸屬于新疆能化公司,新疆能化公司為山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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