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在線旅游企業數量的不斷增多,售賣“不合理低價旅游”產品、違規利用用戶個人信息等問題也時有發生。11月1日,文旅部發布《文化和旅游部關于推動在線旅游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擬加強游客“行蹤軌跡”等個人敏感信息保護,防止超出合理經營需要收集游客個人信息等行為。此外,還將針對平臺經營旅游預售業務進一步探索,防控過度銷售、履約困難和集資詐騙等潛在風險。在業內專家看來,《意見》明確了在線旅游平臺的監管原則,有助于進一步規范在線旅游平臺經營。
加強游客“行蹤軌跡”保護
《意見》針對游客關心的信息泄露問題提出,加強游客“行蹤軌跡”等個人敏感信息保護,防止超出合理經營需要收集游客個人信息,采取切實措施避免大數據殺熟、虛假宣傳、虛假預定等侵害游客權益行為。
在監管旅游企業方面,強化對未經許可從事旅行社業務經營活動、“不合理低價游”等違法違規產品的監測、發現、判定和處置,維護正常的行業秩序,切實保障游客合法權益。以此來保障游客合法權益。
今年8月,工信部就對存在侵害用戶權益行為的酒店餐飲類App進行了通報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其中,旅悅旅游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旗下花筑旅行等App就因違規收集個人信息、強制用戶使用定向推送功能被工信部要求整改。更早之前,高旅縱橫、驢媽媽旅游等App也曾分別因為違規、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被工信部下架。
資深旅游專家王興斌表示,除有關部門監管外,消費者在使用在線旅游平臺時,也應提高警惕。填寫信息時,選擇與旅游相關的必要性信息進行填寫,如果遇到違規收集個人信息的情況,應及時聯絡相關部門。
重點巡查“不合理低價游”
售賣“不合理低價旅游”等行為在行業內也時有發生。針對此情況,《意見》也提出了要完善監管手段。
《意見》指出,建立健全以在線旅游平臺企業為核心的產業鏈監管機制,完善網絡巡查、動態監測、情況通報、行政指導、行政約談、問題移交等閉環監管機制,推進在線旅游產品和服務標準建設,規范在線旅游市場秩序。重點巡查在線旅游經營服務信息內容安全、未經許可從事旅行社業務經營活動、售賣“不合理低價旅游”產品、違規利用用戶個人信息等問題,對存在問題的企業開展行政約談指導,發現違法行為線索移交執法部門。
2021年,文旅部旅游質監所發布“不合理低價游”十大投訴典型案例,其中一則案例為有游客投訴,通過某在線旅游平臺報名參加荊門赴廈門純玩五日游,團費880元。行程中,導游未經游客同意將其帶到購物店,誘騙、強迫購置玉器5萬余元。經湖北省荊門市文化綜合執法支隊調解,旅行社同意為游客辦理退貨并先行墊付退貨款5萬余元。旅行社的違法行為另行“訴轉案”立案查處。
在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旅游科學學院教授谷慧敏看來,“不合理低價游”等亂象一直是旅游市場中重點整治的問題之一。除有關部門加強重點巡查之外,游客也應提高對低價團隊游的風險意識,不要貪圖便宜。旅游企業在制定項目價格時,也應該根據市場規律合理定價。
督促企業優先退賠
近年來,不少在線旅游平臺都開展了旅游預售業務,然而一些過度銷售、履約困難等問題也屢見不鮮。
對此,《意見》還指出,探索平臺經營旅游預售業務?!兑庖姟访鞔_,探索和推進具備業務流程數字化和供應商信用評估能力的在線旅游平臺企業經營旅游產品預售業務,規范平臺內經營者的旅游產品預售業務,進一步強化產業鏈的數字化管理水平。督促在線旅游企業切實履行優先退賠義務、供應商和產品審核義務、旅游產品的退改義務,加強預售資金監管,防控過度銷售、履約困難和集資詐騙的潛在風險。
隨著“雙11”的臨近,許多旅游商家推出了“先囤后約”的預售產品。有旅游平臺方面表示,接下來將加大服務資源投入,努力保障消費者的囤貨需求和預約使用體驗。
中國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新時代文旅研究院院長吳若山認為,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游覽、娛樂等旅游服務,是旅游產業鏈的關鍵環節。該《意見》對于在線旅游企業走向行業標準化、實現數字化、邁向國際化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北京商報記者 關子辰 張怡然)